为深刻吸取4月8日阳江市液氨泄漏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液氨使用企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应急管理局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液氨使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清应急〔2019〕54号)的部署,清城区应急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横荷及洲心街办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涉及液氨使用企业开展液氨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4月11、12日,由区应急管理局张春明副局长带队,聘请有关专家、联合横荷及洲心安监站对辖区蒙牛乳业有限公司、广东盈泉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先听取了企业近期安全生产情况汇报,随后分别采取查看台账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详细询问了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员工培训、应急演练等开展情况,并对企业生产车间、危化品存放室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制冷机房、配电室、冷库、液氨使用车间,液氨储罐房的电气设施防爆、视频监控、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安全生产定期检测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设备运行台账不完善;抽风设施不达标;安全管理培训不到位;液氨使用区域未配备正压式呼吸器、防化服;制氢区的液氨瓶放置未设置氨气检测仪等隐患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开出责令整改指令,要求企业负责人必须立即整改。
在听取专家提出的反馈意见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汇报后,检查组要求企业要举一反三,自行开展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始终把安全放第一位,严抓薄弱环节,做到重点部位不检查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