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安全监管局
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清远配送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粤清城安经(乙)字〔2013〕17号),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核准,同意注销。
请广东天禾农资清远配送有限公司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交回我局。
清远市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