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清城区安委会印发《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城安〔2023〕12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持续优化督导检查工作,在压实责任、精准执法、专项整治、优化服务等多方面发力,排查整治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在全社会掀起“查隐患、除险情、抓整改、保安全”的潮流,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一、紧盯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全区先后召开8次专题会议对专项行动研究部署,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专题研究9次,区政府其他负责同志开展现场督导检查100余次。督促16个行业部门,抽查检查企业单位3798家(次)。对1个事故多发的镇开展警示约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2个街镇、9个部门逐个发出工作提醒函。针对专项行动方案的企业、部门、政府三大层面任务要求细化为18项,59小项具体任务清单,实施挂图作战。建立每月月中、月底调度、定期通报、挂牌督办、动态更新等工作机制,依托国家、省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系统,建立包含40项明细的问题隐患清单,一条隐患一个编号,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实名制”跟踪督办、“可视化”统计分析。对21项专项行动调度指标数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专人动态更新完善。截至12月31日,全区重大隐患“数据库”已实时收录、动态管理全区8个街镇、19个部门排查(接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共636个,隐患排查数量位列全市第一。
二、紧盯质量效果狠抓精准执法。坚决贯彻“隐患就是事故”工作理念,持续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突出对全区13类行业25个细分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聚焦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累计排查发现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违规动火、外包转包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情况344项,均完成闭环整改。专项行动以来,累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636个,已完成整改631个,闭环整改率99%。对45家企业(单位)作出行政处罚53.01万元,责令4家企业停产整顿,公开曝光约谈重大事故隐患企业21家,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8个。
三、紧盯突出问题狠抓专项整治。有序推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完成排查7331家单位(场所)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完成14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现状评估和隐患整改;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行动,立案查处涉运输瓶装燃气的违法违规案件15宗;统筹推进消防安全评估,完成对全区38家医疗服务机构、155栋四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开展3场全区性大型应急演练,安全风险监管能力全面强化。
四、紧盯监管服务狠抓能力提升。印发《“服务+执法”、“日常+执法”、“执法+专家”等工作方案》,聘请第三方专家为企业提供“体检式”诊断,形成“政府购买服务、专家诊断排查、企业整改落实、部门监督执法”的监管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企业隐患自查整改能力。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帮扶指导,指导企业摸清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制定落实针对性提升措施,累计帮扶指导重点街镇79个(次),帮扶指导重点企业690家(次),对30家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的800余名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