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2018年8月31日在清远市清城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清城区财政局局长谢宇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今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依法监督下,我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科学统筹各项支出,强化预算监督工作,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4,170万元,增收5,447万元,增长6.92%,完成年初预算任务的51.81%。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60,683万元,增收3,795万元,增长6.67%,完成年初预算任务的54.48%;非税收入累计完成23,487万元,增收1,652万元,增长7.57%,完成年初预算任务的45.97%。各税种及非税收入入库情况:
1.增值税累计完成17,447万元,增长27.05%;
2.营业税累计完成95万元,下降1.04%;
3.个人所得税累计完成3,037万元,增长5.86%;
4.土地增值税累计完成8,236万元,增长2.57%;
5.企业所得税累计完成8,127万元,增长9.12%;
6.城市维护建设税累计完成5,218万元,增长13.16%;
7.车船税累计完成1,288万元,下降9.87%;
8.房产税累计完成2,807万元,增长109.79%;
9.资源税累计完成214万元,增长29.70%;
10.城镇土地使用税累计完成3,050万元,增长302.37%;
11.印花税累计完成1,465万元,增长10.32%;
12.耕地占用税累计完成152万元,下降90.75%;
13.契税累计完成9,519万元,下降29.18%;
14.环保税累计完成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60%(今年新开征税种);
15.行政性收费收入累计完成894万元,下降51.75%;罚没收入累计完成4,774万元,增长33.24%;教育费附加收入累计完成2,403万元,增长15.03%;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累计完成3,463万元和教育资金累计完成4,848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累计完成1,228万元,下降4.81%;其他收入累计完成5,200万元,下降58.2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43,931万元,增支12,099万元,增长5.2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累计完成33,552万元,同比增支3,716万元,增长12.45%,主要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支出投入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累计完成20,230万元,同比增支4,430万元,增长28.04%,主要是增支辅助人员和执法辅警等补助;
3.教育支出累计完成62,395万元,同比增支13,655万元,增长28.02%,主要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加快解决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的投入增加;
4.科学技术支出累计完成3,701万元,同比增支1,750万元,增长89.70%,主要是增支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资金2,034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累计完成626万元,同比增支52万元,增长9.06%;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完成32,883万元,同比减支932万元,下降2.76%;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累计完成34,927万元,同比减支9,009万元,下降20.50%,主要是收入政策调整相应支出减支;
8.节能环保支出累计完成3,607万元,同比增支2,079万元,增长136.06%,主要是增支电子废弃物拆解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累计完成18,888万元,同比减支15,092万元,下降44.41%,主要是去年同期列支城市维修工程款、凤城文体公园建设工程款和街镇创文项目款;
10.农林水支出累计完成8,080万元,同比减支1,504万元,下降15.69%,主要是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工程款按项目进度拨付,今年较去年同期减支1,603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累计完成2,403万元,同比增支2,280万元,增长18.54倍,主要是市下放交通职能,增加相应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累计完成1,007万元,同比减支290万元,下降22.36%;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累计完成193万元,同比减支213万元,下降52.46%,主要是机构改革,单位公用经费用途改变;
14.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17,859万元,同比增支9,844万元,增长122.82%,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B2、B3栋工程款;
15.其他支出累计完成1,209万元,同比增支969万元,增长403.75%,主要用于突发应急事件及飞来峡主体功能区生态调节补助增支部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累计完成179,094万元,同比减收193,807万元,下降51.97%,基金收入全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91,065万元,同比减支143,863万元,下降61.24%;主要支出项目:国家电影事业发展支出8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8,596万元(主要是返还国有土地出让成本),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22万元,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478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3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42万元等。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0万元,同比增收46万元,增长48.9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万元,与上年持平,支出项目为粮食总公司第一季度企业补助资金。
二、财政预算收支运行主要特点
(一)公共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但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6个月保持正增长态势,增长幅度保持在5%左右。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6.92%)比全市平均水平(9.83%)低2.91个百分点,已经连续五个月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在全市各县区中排第5位。
(二)税收收入稳中向好
上半年全区税收收入增长6.67%,增幅较大的税种有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计增收 7,476万元,拉动税收收入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今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建筑业方面的增值税增收较大;年初征期变动影响本应在2017年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延期至2018年2月前缴纳,从而增大本年度税种收入。
(三)非税收入为我区财政收入提供重要助力
全区非税收入累计完成23,487万元,同比增长7.57%,非税收入总体保持平稳运行状态。上半年主要是专项收入增收加大,重点体现在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合计缴入非税收入8,311万元,该项收入来源于对去年土地出让收益进行计提。
(四)财政支出保持增长,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3,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4.05%,快于序时进度14.0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5.22%。坚持民生为本,强化民生政策托底保障。实施十件民生实事、直接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标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上半年,我区民生领域共计支出185,369万元,增长1.71%,占比达到75.99%;省十件民生实事区级财力投入5,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任务的61.50%,超序时进度的11.5个百分点。
三、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收入增收后劲不足
一是经济增速减弱,企业生产经营仍然较为困难,而且我区缺乏龙头制造业等稳定税源大户的支撑,税收增长的态势有所减弱;二是房地产行业发展前景不明朗,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区土地出让规模减少,出让土地价款较上年减少,预计下半年“两税”收入将受影响。综合以上因素分析,下半年税收增幅将继续收窄,全年呈现前高后低趋势。
(二)减收政策效应明显
国家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范围继续扩大。其中: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入减免,非税收入减收,主要有排污费减收7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减收2,083万元;税收收入方面,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原适用税率17%和11%下调到16%和10%,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减半征税政策等。经测算,减收政策影响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支5,000万元左右。
(三)支出压力持续增大
上半年受政策性增支和促发展、惠民生支出需求影响,各类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加大,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支3,7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支4,430万元、教育支出增支13,655万元等。目前清城区财政总量较小,而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职能越来越多(如交通公路事务、工商、交警、食品药品监督、城市管理等),但市级没有配套相应的财力,单薄的财政收入与庞大的财政支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希望市政府可以出台支持政策,分担区政府的财政压力。
(四)专业人才不足,财政精细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事务越来越多、专业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而财政干部队伍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包括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等方面。同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法治财政的建设都需要一定的专业人才去推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质量。
四、下半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根据上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为完成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保证财政持续稳定增长和收支平衡,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财源建设,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在税收收入方面,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税收征管;在财政政策方面,不断优化服务,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努力为企业减负,积极培植优秀税源;在非税收入方面,提高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在政府性基金方面,切实做好土地出让计划,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储备土地对财政的支持作用。
(二)抓好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预算控制,实行全口径预算和零基预算管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的支出;强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投资审核和绩效评价等财政管理体系,确保资金安全和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对各类财政资金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风险点等及时进行纠正,促进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推动区政府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研究中央、省、市有关深化财政改革工作的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积极履行职责,跟踪好区重点建设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如区人医新院建设、锦兴小学、长埔小学建设等,全力推动区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
(四)推进财政改革,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一是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对2017 年度清城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进行编制,通过编制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财务报告,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效益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财务管理水平;二是积极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评估,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三是稳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我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四是深入推进政府决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公开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下半年要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继续坚持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促进清城区经济全面发展,为完成全面小康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