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收到《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配套资金来源的通知》(清财农〔2021〕89号),根据文件要求,清远市已下达到我区的2021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调整480万元为2021年清远市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配套资金。现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区设立投诉电话(0763-3939166/3939538),接受社会各界对该次资金调整事项的意见。
附件: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配套资金来源的通知
清远市清城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