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收到《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风险补偿基金试点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21〕53号),根据文件要求,清远市现将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风险补偿基金试点资金200万元下达到我区(详见附件)。现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区设立投诉电话(0763-3939166/3939538),接受社会各界对该次资金调整事项的意见。
附件: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风险补偿基金试点资金的通知
清远市清城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