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乡振局函〔202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经区乡村振兴局、市驻区乡村振兴工作组、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同意开展的2021年清城区乡村振兴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12月9日—16日,共7天。
二、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单位:清城区乡村振兴局,地址:清远市必威比分网 大楼226室,联系人:曾家朗,联系电话:3939166。
附件:2021年清城区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汇总表
清远市清城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