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区法治清城建设考评工作要求,根据我局“三定”规定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现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如下: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股室
备注
1
清城区2023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