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110千伏大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110千伏大沙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38号
环评机构: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项目概况:清远110千伏大沙输变电工程为新建项目,拟建110kV大沙站为全户内变电站,征地红线为3807m2,围墙内占地面积为3311m2,站址位于清城区横荷老寮村西北侧,横荷高速收费站北侧,中心坐标为北纬23°38′56.49″,东经113°1′46.03″。根据清远110千伏大沙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变电工程:本期建设规模为新建两台主变2×63MVA,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32回,无功补偿2×3×5010kvar。(2)线路工程:自220kV清远站至110kV大沙站,新建双回电缆线路,其中甲线长约5.56km,乙线长约5.53km。电缆采用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聚乙烯向阻水电力电缆,电缆型号为FY-YJLW03-Z-64/110 1×1600,新建线路光缆采用2根48芯管道光缆。(3)对侧扩建:220kV清远站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
排放标准:
1、工频电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即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工频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即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µT作为磁感应强度的评价标准。
2、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2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60dB(A),夜间≤50dB(A)。
3、本项目无工业污水,站内值守人员少量生活废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的“城市绿化”标准。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防治措施:站址设置围墙,合理选用设备,对站内配电装置进行合理布局,减少设备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强度。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经化粪池和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低损耗、节能型设备。②在变电站周围设围墙和绿化带,减轻变电站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指定地点堆放,按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旧蓄电池(危废编号HW49)、废变压器油(危废编号HW08)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