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恒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加工厨房台面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恒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加工厨房台面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恒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沙溪村委会新屋村160号
环评机构:深圳市睿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清远市恒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拟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沙溪村委会新屋村160号(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34′28.10″、东经113°02′57.09″)建设清远市恒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加工厨房台面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地面积为2217m2,建筑面积为1880m2,拟设置员工约1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生产规模为年加工厨房台面5万平方米。
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开料、切割、开孔、磨边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项目东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三面厂界噪声执行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的有关规定。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开料、切割、开孔及磨边等工序均采用湿式作业,以减少粉尘的产生。建设单位在打磨、磨边工序配套湿式除尘器,在厂房内设置多个通风窗户,加强厂房通风。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以湿式作业为主,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后,委托清洁服务公司定期清理(采用吸粪车抽取方式清运至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合理设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基础减振等有效防治措施,并且经距离衰减、建筑物阻隔后,东面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三面厂界噪声可满足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垃圾分类处理,交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理。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灭蝇、灭鼠,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沉淀池沉渣及废边角料经收集暂存后出售建材公司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及废海绵砂纸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