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清城区振兴线材加工厂(普通合伙)年产铜锭25000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振兴线材加工厂(普通合伙)年产铜锭25000吨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清城区振兴线材加工厂(普通合伙)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塘基村(中心坐标:北纬23°31′30.53″,东经112°59′18.21″)
环评机构:广东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改扩建部分总投资为90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占地面积为2500 m2,建筑面积为2100m2,主要从事铜锭的生产加工,年生产铜锭25000t。
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石角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冷却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②废气:项目热熔生产过程产生一定量的烟尘,热熔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中,通过在熔化炉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尽量贴近熔化炉,减少横向气流的影响,并加装负压吸气设备,在生产装置上方形成负压,对热熔烟尘进行有效收集。经收集部分烟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未经收集部分烟尘,由于金属烟尘比重较大,自然沉降较快,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设备附近,即影响范围较小;没有沉降的金属烟尘,拟加强车间通风进行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其它炉窑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③噪声:项目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⑤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石角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冷却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⑥废气:热熔生产过程产生一定量的烟尘,热熔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中,通过在熔化炉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尽量贴近熔化炉,减少横向气流的影响,并加装负压吸气设备,在生产装置上方形成负压,对热熔烟尘进行有效收集。经收集部分烟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未经收集部分烟尘,由于金属烟尘比重较大,自然沉降较快,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设备附近,即影响范围较小;没有沉降的金属烟尘,拟加强车间通风进行无组织排放。
⑦噪声: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
⑧固废:废渣、废布袋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烟尘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