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欧尔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床上书桌20万张、餐桌20万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广东欧尔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床上书桌20万张、餐桌20万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欧尔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冲村肖屋村45号
环评机构:广东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冲村肖屋村45号,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33'11.26",东经113°03'12.85"。项目占地面积约为4950m2,建筑面积约4950m2,主要从事床上书桌、餐桌的生产加工,计划年产床上书桌20万张、餐桌20万张。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
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中旱作标准用于周边农业灌溉,不排入附近水体。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即,昼间≤60 dB(A),夜间≤50d 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保部2013年36号公告修改单中贮存、处置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2013年36号公告修改单中贮存、处置标准。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农业灌溉。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开料、打磨、排钻等工序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质粉尘“负压收集+中央除尘系统”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加强管理,及时清理车间沉降粉尘,确保厂界粉尘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尘渣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产生固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