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蒙牛乳业(清远)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真果粒、0.72万吨巴氏奶、0.5万吨冰淇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蒙牛乳业(清远)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真果粒、0.72万吨巴氏奶、0.5万吨冰淇淋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蒙牛乳业(清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三路17号
环评机构: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蒙牛乳业(清远)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真果粒、0.72万吨巴氏奶、0.5万吨冰淇淋改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三路17号,不新增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扩建项目主要从事乳饮料、巴氏鲜奶、冰淇淋系列产品生产,年产3.6万吨真果粒、0.72万吨巴氏奶、0.5万吨冰淇淋。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较严者。
2、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标准;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和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蒙牛厂区污水处理站(UASB+CASS工艺)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2)废气: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管道收集,经除臭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设置减振基础,采用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泥交由污泥处置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滤料由厂家上门更换和回收;废机油、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