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清洗废玻璃2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09月10日至2021年09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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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清洗废玻璃2500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东侧再生资源示范基地 |
建设单位 |
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利用回收的医用废玻璃瓶及市场废玻璃瓶等,通过破碎、筛分、清洗、涡电流分选、磁选、筛选、风干等工序获得废玻璃,年产废玻璃25000吨。 |
环评机构 |
广东汇恒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扬尘,通过洒水抑尘、设置围挡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利用华清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入石角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机械等。通过合理安排时间、隔声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破碎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华清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限值》(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值,再通过基地现有回用水管网进入本项目的回用水消毒池,消毒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用于生产,不外排。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依托的污水处理单位可行,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纸浆、废(橡胶、塑料、铝、铁)瓶盖碎片、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污泥交由有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次氯酸钠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主要为次氯酸钠。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风险物质泄漏。 项目拟采取如下风险防范措施:(1)若发生次氯酸钠储桶泄漏,用备用空桶承装泄漏的次氯酸钠,并做好泄漏区域的通风工作。(2)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事故,建立合适的事故处理程序、机制和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则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事故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或较小范围内。(3)加强管理和储桶维护工作,保持储桶的完好率和处理的高效率。备用储桶要定期检查,使其在需要时能及时使用。 (4)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和严格执行消毒工序管理和操作责任制度。(5)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在采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接受。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