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恒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年产成品饲料6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09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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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恒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年产成品饲料6万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龙埗居委会社嘴坑水库南岸边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恒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新增年产成品饲料6万吨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和恶臭、卸料和投料粉尘、料仓粉尘、包装粉尘、污水处理设施恶臭以及厨房油烟等。其中项目供热依托现有一台10吨/小时的燃气锅炉,并将现有一台4吨/小时的备用燃气锅炉改为常用锅炉,锅炉燃烧废气依托现有一根3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污水处理设施恶臭依托现有“加盖密封+燃烧机燃烧”处理后通过现有一根3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和恶臭经生产系统自带除尘设备处理后再经自建的沉降室和臭氧氧化除臭处理,通过新增的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新增的厨房油烟经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依托现有专用烟道(DA002)引至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限值要求;卸料和投料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料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包装粉尘经沙克笼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二)地表水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等,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依托周边自家生活设施,不产生施工期生活污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水、设备清洗废水、检验废水。其中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膨化工序,生活污水依托原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锅炉排水、检验废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A2/O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60m³/d)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 (三)噪声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噪声来源于各类建筑施工机械以及来往车辆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设备等措施降噪。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各类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音等措施降噪,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及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经收集后送往指定的建筑垃圾收纳场所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杂质、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锅炉用水除盐软化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树脂、废包装袋、废包装桶、车间沉降粉尘、检验废物等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总体可行,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基本可信。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