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裕升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5万m³混凝土、5万m³砂浆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6号窗,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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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裕升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5万m³混凝土、5万m³砂浆搅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清三公路43号厂房B区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裕升混凝土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砂浆的生产,年产年产25万m³混凝土、5万m³砂浆。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项目搅拌楼有组织废气收集后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4/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粉料筒仓、搅拌楼、原料装卸、输送、计量、投料粉尘、汽车扬尘、砂石堆场等环节扬尘采取自带被动式脉冲滤筒除尘器、密闭、喷水雾等措施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4/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场地清洗水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GB/T19923-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较严者标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搅拌用水回用,不外排。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实验室混凝土试件收集后外售。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