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银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1月20日至2022年01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必威app登录网址是什么 中心3楼6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传 真:0763-3665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银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源工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清远银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454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547平方米。建成后产品产量预计为年产生物质颗粒5.5万吨。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博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用水包括降尘用水和生活用水。其中,降尘用水约为100t/a,全部自然挥发,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t/a,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值后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对附近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工艺粉尘主要为破碎、粉碎、制粒、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根据《报告表》,建设单位拟对生产车间内的制粒区(含筛分工段)、破碎区、粉碎区等区域进行封闭以便于收集粉尘,同时运输传料系统均密闭,对密闭空间采用整体抽风方式收集粉尘,所有开口处,包括人员或物料进出口处均呈负压,换气量达到60次/h,废气捕集率按100%计。收集的粉尘统一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2、原料堆存、卸料产生的粉尘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原料主要为废木材,由于有一定含水率(约为12~15%),原材料卸料产生的粉尘较少,拟采用洒水降尘等降尘措施,同时对原料堆场的废木材采取防尘布遮盖措施,原料堆存过程粉尘量较少。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原料堆存、卸料等产生的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综上,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噪声,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后,企业厂界噪声排放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及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出的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尘、除铁机产生的废铁等,其中,筛分出的不合格产品及布袋除尘器收尘全部回收到生产中,作为生物质颗粒燃料原料;除铁机产生的废铁集中收集,综合外卖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