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赛肯户外运动器械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鱼线轮变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3月31日至2022年04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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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赛肯户外运动器械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鱼线轮变动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嘉大街40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赛肯户外运动器械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赛肯户外运动器械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嘉大街40号,占地面积22473m2,建筑面积39163m2,主要从事鱼线轮的生产,年产鱼线轮100万套;现企业拟对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作出调整,主要变化如下:①新增注塑原料种类和用量,铝合金、锌合金用量增加,并明确了水性脱模剂的用量。②原环评阶段未明确天然气用途,项目变动后天然气主要用于烘干烤炉,烤炉采用2套20万千卡热风循环系统加热,天然气用量较变动前相比增加11000m³,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烤炉废气在每次烘烤结束后一同抽至废气治理设施。③新增湿法研磨工序,研磨机内添加水、光亮剂和研磨石,去除产品表面灰尘及毛边,提高产品表面光亮度,变动后新增原辅材料光亮剂剂使用量1t/a、研磨石使用量10t/a。④新增喷涂前清洗工序,清洗方式为浸洗,浸泡槽内需添加除油剂,变动后新增原辅材料除油剂使用量1.5t/a。⑤原环评阶段未明确混合油漆配比,变动后根据油漆种类明确混合油漆的配比,混合油漆中油性油漆、稀释剂、固化剂比例为10:2:1,混合油漆用量相比变动前增加0.03t/a。⑥由于注塑件产量增加,需要使用的印刷油墨增加,印刷工序主要是在需要印刷的零件上印制图案,变动后油性油墨使用量为0.4t/a。项目变动后,全厂总占地面积由22473m2减少至22461m2,总建筑面积由39163mm2减少至33696m2,年产鱼线轮100万套。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恒科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调 漆、喷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漆雾(二甲苯、VOCs、颗粒物);印刷、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二甲苯);塑料边角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压铸过程中产生的烟尘(颗粒物);压铸件抛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食堂油烟废气。 压铸烟尘、压铸件抛光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分别经各自配套的湿式除尘器(水喷淋)(TA007、TA008)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其他金属熔化炉及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注塑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2)处理后,由34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印刷车间分为移印区及曲印区,移印废气通过围蔽收集,喷漆废气通过水帘柜收集,调 漆有机废气通过密闭收集,一并经一套“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废气治理设施(TA003)处理后,由34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曲印机、印刷烤箱废气通过围蔽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由34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喷漆烘干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由34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塑料破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滤筒除尘装置(TA006)处理后由34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二甲苯、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广东省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中的较严者,即《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者;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者。 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还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管引至楼顶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研磨废水、喷涂前清洗更换废水、压铸与研磨喷淋塔更换废水、喷漆水帘柜更换废水及气旋喷淋塔更换废水)。 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中的较严格者后,进入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清洗循环水及压铸、抛光喷淋塔循环水定期更换,与研磨废水一同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A/O+MBR)处理;喷漆水帘柜及气旋喷淋塔循环水分批次更换,经混凝气浮设施预处理后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A/O+MBR)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中的较严格者后,进入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各车间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0~90dB(A)之间。 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的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废包装材料、不可回用于生产的不合格产品及渣料、熔炼炉渣、喷淋塔沉渣、滤筒收集粉尘、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原料包装桶、漆渣、含油墨抹布、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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