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炜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炜鑫生物智能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炜鑫生物智能产业园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炜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创兴三路南侧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炜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炜鑫生物智能产业园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创兴三路南侧,清远经济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113°2'27.73"E,23°37'15.97"N。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0070.31m2,总建筑面积51723.72m2,总投资9000万元,建设内容:新建3#厂房,4#仓库、5#厂房、6#仓库、7#宿舍楼、酒精库、污水处理站等。主要生产软胶囊、口服液、粉剂、固体饮料、片剂、压片糖果、硬胶囊、果冻、茶叶制品、方便食品、炒货、药酒等保健食品700t/a,配套建设PET/PE吹瓶生产线2条,产能5000万个/a。 |
排放标准 |
吹瓶生产过程中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制剂车间粉尘、塑料破碎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项目车间生产的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臭气浓度二级标准中新改扩建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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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清净下水(纯水机反渗透浓水、瓶罐冲洗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最终排入大燕河。 制剂工艺粉尘经收集后由处理效率95%的工业集尘器处理达标引致5#厂房车间33m排气筒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PET/PE吹瓶生产线挤出、吹塑工序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由1套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引致3#厂房车间33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边界浓度最大值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塑料破碎粉尘经处理效率99%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按90%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优化布局,再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带等作用后,厂区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一般固废回收利用或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