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安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张三聚氰胺饰面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6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传 真:0763-3665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安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张三聚氰胺饰面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清城区石角镇界牌北江工业园内厂房C自编01号 |
建设单位 |
清远安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清远安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张三聚氰胺饰面板建设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界牌北江工业园内厂房C自编01号,项目占地面积13686m2,建筑面积13686m2。本项目总投资为3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三聚氰胺饰面板的加工生产,计划年加工生产三聚氰胺饰面板120万张。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亿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石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至沙埗溪。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热压工序有机废气 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醛),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采用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2、TA003)处理,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 2、凉板有机废气(甲醛) 凉板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 3、燃料燃烧废气(NOx、SO2、烟尘) 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SO2、NOx、烟尘),拟使用的模温机配套安装了低氮燃烧和烟气循环装置,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为各类设备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0-90dB(A)之间,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木屑灰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旧物资公司回收利用,三聚氰胺浸胶纸边角料应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抹布、废空压机油、废导热油、废油桶罐、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废仓进行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