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清城审批环表[2019]9号 |
2019-2-12 |
广东电科院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东电网清远基地一期(A区)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 |
|
2 |
清高审批环表〔2019〕12号 |
2019-2-13 |
蒙牛乳业(清远)有限公司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三路蒙牛乳业(清远)有限公司南面现有生产车间内 |
|
3 |
清高审批环表〔2019〕13号 |
2019-2-14 |
广东益友箱包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清远市高新开发区百嘉工业园17号区1号A2栋一、二楼厂房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高新区 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5号窗口
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传 真:0763-366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