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木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柜体20000m2、移门5000m2、掩门5000m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木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柜体20000m2、移门5000m2、掩门5000m2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木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冲村肖屋1号
环评机构: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清远市木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建设清远市木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柜体20000m2、移门5000m2、掩门5000m2项目。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冲村肖屋1号,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m2,建筑面积为1500m2。设计达产后年产柜体2万平方米,移门5千平方米,掩门5千平方米。
排放标准: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 中旱作物标准。
废气:项目产生的木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 中旱作物标准用于林田灌溉。
废气: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箱吸附”处理15m烟囱排放;项目产生的木粉尘经双桶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外排。
噪声:项目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质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