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健宇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咖啡豆、2000吨固体饮料、300吨茶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广东健宇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咖啡豆、2000吨固体饮料、300吨茶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健宇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二路10号C1栋1楼
环评机构: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二路10号C1栋1楼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厂房占地面积为192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972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工艺比较简单,建成后预计年产300吨咖啡豆、2000吨固体饮料、300吨茶叶。
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的较严者。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项目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二氧化硫:≤500mg/m3,烟尘:≤120mg/m3,氮氧化物:≤120mg/m3);项目产生的焙炒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臭气:20(无量纲))。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和排放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粉尘经布袋收集后作为固废处理,未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项目焙炒过程中产生的咖啡香气经收集后通入天台的水池进行水吸收,吸收后无组织排放。项目使用液化石油气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的烟囱高空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和废气处理废水一起经市政管网进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可使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豆、杂质、豆皮、废茶叶、粉尘收尘全部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全部收集后外卖给资源回收利用公司;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