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华声茶具制品厂年产五金制品35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华声茶具制品厂年产五金制品35万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华声茶具制品厂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兴仁三队农贸市场旁
环评机构: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华声茶具制品厂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兴仁三队农贸市场旁建设“年产五金制品35万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1389.31m2,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总投资30万元,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生产加工,年产量为35万件,招有员工1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排放标准:
废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前,生活污水经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纳管后,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龙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中较严者。
废气:项目外排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 无生产废水排放;近期生活污水以埋地式污水处理设施,远期经三级化烘池处理。
废气:粉尘经两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
噪声: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合理布置车间;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消声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交物资回收公司处理;无尘布擦拭焊接部位产生的废抹布交专业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