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旭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汽车保护膜、25万㎡汽车改色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24日至2023年08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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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旭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汽车保护膜、25万㎡汽车改色膜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西天安智谷·进兴科技产业园2#栋和3A#栋第1层 |
建设单位 |
广东旭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西天安智谷·进兴科技产业园2#栋和3A#栋第1层(E112°58′3.457″,N23°30′33.684″),总占地面积约1549.62㎡,总建筑面积约6570.86㎡,主要从事汽车保护膜和改色膜的生产,计划年产25万㎡汽车保护膜和25万㎡汽车改色膜。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NMHC)、臭气浓度、氯化氢经密闭收集,采用一套“生物喷淋+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角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物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噪声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墙体阻隔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纸箱、边角料等,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于原始用途;生物喷淋废水、废再生活性炭、涂布机清洁废物、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