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主力印刷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纸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24日至2023年08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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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主力印刷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纸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中星·广清智谷20#厂房1-3层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主力印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中星·广清智谷20#厂房1-3层(E113°08′11.176″,N23°37′55.725″),总占地面积约1241㎡,总建筑面积约3695㎡,主要从事纸制品的加工生产,计划年加工生产纸制品(印刷)2000吨,其中无碳纸单据1560吨、电脑凭证打印纸105吨、学生纸制品55吨、办公纸制品类280吨。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亿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印刷(含墨辊清洗、印刷润版、胶片擦拭)、胶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总VOCs、NMHC)、臭气浓度经密闭收集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纸品裁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包装热压封口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总VOCs)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源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墙体阻隔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纸屑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胶片及废印版等,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油墨桶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于原始用途;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机油桶、含油墨废抹布、废半水基油墨清洗剂桶、废酒精桶、废酒精棉、废润版液通、废活性炭、废胶片、废印版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