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珠建材(清远)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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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南珠建材(清远)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清佛公路金沙工业小区 |
建设单位 |
南珠建材(清远)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南珠建材(清远)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清佛公路金沙工业小区(E113°9′40.020″,N23°39′38.771″),总占地面积43089.99㎡,总建筑面积16757.8㎡,现有项目主要从事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的生产,生产规模为250万米/年。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不新增用地,在现有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新增1台15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锅炉房占地面积为250㎡。 |
环评机构 |
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NOx、SO2、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废水 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锅炉废水、冷凝及离子树脂再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淀池泥饼等,分类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其中废机油由企业在厂区内自行利用(用于管桩脱模后,模具螺丝的润滑),其余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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