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盛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固体高分子基复合材料16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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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盛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固体高分子基复合材料160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创兴大道21号佳亿创鑫产业园8栋第一层至第四层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盛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大道21号清远佳亿创鑫科技产业园8号楼一至四层,中心地理坐标113°02'23.541"E,23°37'32.210"N。项目主要从事固体高分子基复合材料加工生产,年产固体高分子基复合材料1600吨。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金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投料粉尘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密炼粉尘经密闭设备+排放口直连收集,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密炼工序废气经密闭设备+排放口直连收集,开炼和挤出工序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采用1套“二级冷凝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冷却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应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白炭黑粉尘、回收硅油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机油桶、滤渣、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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