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奥体中心返还农民实业用地道路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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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奥体中心返还农民实业用地道路配套工程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奥体中心南侧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奥体中心南侧,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工程全长约1268m,其中蟠龙围路长约781m,起点坐标:E113°4'23.1",N23°43'33.2"、终点坐标:E113°4'37.5",N23°43'52.8",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为40km/h,双向6车道;文角街长约487m,起点坐标:E113°4'13.7",N23°43'53.7"、终点坐标:E113°4'28.3",N23°43'46.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双向2车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桥涵工程等。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配备足够的洒水设施、挡风板、篷布等防尘设备;施工期设置工地围挡,可以阻挡一部分施工扬尘扩散到施工区外,以减少扬尘污染对周边的影响。围挡高度应不小于2.5m,且挡扳与挡板之间、挡板与地面之间要密封,严禁敞开作业;在施工路段使用洒水;运送散装物料的机动车,尽可能用蓬布遮盖,以防物料洒落;存放散装物料的堆场,应尽量用蓬布遮盖;石灰、水泥、沙石料等的混合过程,应尽量在有遮挡的地方进行。 二、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雨季时尽量减少土地开挖面;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绿化植被,生活污水依托民房三级化粪池处置。 三、施工期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夜间(22:00-06:00)禁止施工作业,避开附近单位及居民的晚上休息时间施工,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并张贴施工告示;2、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应适当设置屏障;3、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住宅,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采取临时隔声围护结构或吸声隔声屏障;4、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安排在远离住宅区一侧;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隔屏障。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妥善收集并运输至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施工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工程措施包括道路路基排水、不良地质路基处理、地面雨水径流、路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临时堆料场的水土流失处理措施和临时占用土地的恢复等。 六、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设置桥路面径流经雨水收集及排放系统,避免对地表水产生不良影响;加强绿化措施、加强交通管理、路面应及时清扫,保护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采用沥青路面,从源头上控制交通噪声;同时对沿 线超标敏感点采取声屏障或隔声窗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保护沿线敏感目标声环境;路面垃圾及落叶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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