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220千伏白庙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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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220千伏白庙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职教城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清远220千伏白庙变电站位于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职教城,中心地理坐标:E113°04′9.534″,N23°45′27.527″,于2022年建成投运,现有建设主变容量为2×180MVA(1#主变、2#主变),220kV出线4回,110kV出线5回,10kV出线20回,10kV无功补偿2×5×8Mvar。 本项目为扩建,不新增用地,在变电站内预留空地扩建3#主变,容量为1×180MVA,新增10kV电缆出线10回,10kV无功补偿1×2×8Mvar,并将现有的2台主变各1组电容器调整至#3主变低压侧,本次扩建不新增220kV及110kV出线。 |
环评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1、工地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地道路清洗、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后运至东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采取设置施工围挡、定期洒水、运输道路硬化等方式控制工地施工扬尘。 3、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等方式控制施工噪声影响。 4、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土石方就地回填、设置临时堆渣点、加强弃渣管理等方式减少固体废物影响。 (二)运营期保护措施 1、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后运至东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压器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废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更换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不在站内储存。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