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雄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PVC压延膜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传 真:0763-3665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雄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PVC压延膜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积余村 |
建设单位 |
广东雄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雄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积余村,中心地理坐标:E113°20'38.030",N23°43'0.760",总占地面积139831.78㎡,总建筑面积96846.75㎡,主要从事PVC压延膜生产,年产量16万t/a。 本项目为扩建,拟在原选址内进行建设,对原项目内容进行调整:一期工程车间内共设置9条压延生产线、7条印刷生产线和8条贴合生产线,PVC压延膜产能6万t/a;二期工程车间共设置22条压延生产线,PVC压延膜产能10万t/a;项目新建三期工程车间,共设置14条压延生产线、8条印刷生产线、7条贴合生产线,PVC压延膜产能9万t/a。项目建成后全厂PVC压延膜产能25万t/a。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亿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压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苯、甲苯、苯系物、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静电高效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分别通过45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贴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苯、甲苯、苯系物、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静电高效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分别通过7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生物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分别通过14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NOx、SO2、CO、烟气黑度)经“布袋除尘器+加碱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40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料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冷却塔用水、生物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 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经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粉尘灰、炉渣、包装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机油桶、喷淋塔沉渣、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DOTP/DINP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