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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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牛鱼嘴原始生态风景区东南侧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公安局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牛鱼嘴原始生态风景区东南侧,中心地理坐标:E113°9'8.653",N23°46'24.950",总占地面积219187.26㎡,总建筑面积126631.7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看守所、武警营房、伙房及辅助用房、生活保障房、应急处突队备勤用房、办案中心、综合医院、拘戒所、应急处突队业务用房、应急处突队设备仓库、配电房等,其中综合医院内设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采用3D打印胶片,不冲洗胶片),不设置传染病区,医学检验科检验内容主要为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功能、血糖、血脂、粪便等常规检测,不属于生物实验室。项目建筑物规划总容纳人数为4050人,其中综合医院设住院床位200张,门诊接诊约50人/天,医护人员120人。年运营365天,每天24小时。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中懿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综合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经密闭收集,分别采用配套的“生物喷淋塔”装置(TA001~TA002)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管(DA003)引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烟尘、SO2、NOx)经配套的烟管(DA004)引至楼顶排放;气溶菌污染物经“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后,与酒精异味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 (二)废水 项目综合医院医疗废水(住院废水、门诊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消毒”工艺)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与喷淋废水、场地冲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纯水一并排入自建综合污水处理站(采用“AOO生物处理+消毒”工艺)进一步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旧岭河支流,最终汇入旧岭河;综合医院检测废液和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配套设备(水泵、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绿化带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油脂、废滤芯等,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备污泥、综合医院化粪池污泥、综合医院格栅栅渣、喷淋塔废滤料、喷淋塔污泥、检验废液和清洗废水、废紫外线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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