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新巴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竹木纤维墙板30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05日至2024年03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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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新巴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竹木纤维墙板300吨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界牌北江工业园兴域铝业内自建厂房B栋 |
建设单位 |
广东新巴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新巴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横荷镇开发区六号小区6号,主要从事竹木纤维墙板的生产,现有项目年产竹木纤维墙板300吨。 本项目为迁建,选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界牌北江工业园兴域铝业内自建厂房B栋,中心地理坐标:E112°56'54.522",N23°30'13.643",总占地面积1440㎡,总建筑面积1440㎡,建成后年产竹木纤维墙板300吨。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千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挤出、包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密闭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混合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角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等,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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