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网智慧能源供应链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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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南网智慧能源供应链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清佛公路以南、广连高速以西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清佛公路以南、广连高速以西,中心地理坐标:E113°20'30.017",N23°42'20.051",总占地面积66663.85㎡,总建筑面积25778.8㎡,项目拟建设1栋平置仓库,2栋立体仓库,1栋检测中心,1栋技术业务管理用房(含地下室)。仓库主要贮存物质为电力电缆、变压器、避雷器、线耳等成品电力设备及配件,检测中心主要对仓储物资的性能进行检测,主要为物理检测,涉及三废产生的主要有单根燃烧试验、绝缘油检测、热镀锌锌层试验、维卡软化试验、密封试验、淋雨试验、湿耐压试验。 |
环评机构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电缆燃烧试验产生的废气、食堂油烟和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其中燃烧试验废气经密闭设备+密闭管道+通风橱收集后,采用一套“碱液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收集,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自建污水设施恶臭通过加盖处理,以无组织的形式达标排放。 (二)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回用于厂区绿化;实验室废水(器皿清洗废水、样品清洗废水、密封试验、淋雨试验和湿耐压试验废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TW002(采用“絮凝沉淀+活性炭吸附+低温蒸发器”工艺)处理达标后,收集的冷凝水回用于纯水装置制备纯水,浓缩液作为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三)噪声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减振、隔声,墙体阻隔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弃样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含尘废抹布、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等,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绝缘油样品、绝缘油检测首次器皿清洗废水,热镀锌锌层试验的器皿清洗废水,热镀锌锌层试验的试验后样品清洗废水,硫酸铜废液,喷淋废水,废导热油,检测废水处理产生的浓缩液、污泥、废活性炭,废气处理产生的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含硫酸铜废抹布,除雾器废滤料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