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华明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0t高档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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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华明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0t高档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南兴路2号高特铜业公司2号楼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华明包装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南兴路2号高特铜业公司2号楼,中心地理坐标:E112°56'38.670",N23°29'30.530",总占地面积2012㎡,总建筑面积10060㎡,主要从事高档塑料编织袋的生产。建成后年产6000吨高档塑料编织袋。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拉丝、割管、复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密闭负压收集,采用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缝纫切袋废气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 (二)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角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减振、隔声,墙体阻隔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喷淋塔更换废水、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