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先导薄膜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年产150吨LSM-MCO粉体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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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先导薄膜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年产150吨 LSM-MCO粉体生产线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即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先导薄膜材料(广东)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即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113°02'35.700"E,23°37'21.120"N。项目不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积,依托先导厂区D车间第2层部分区域,建设LSM合成粉生产线和MCO合成粉生产线各一条,年产LSM-MCO粉体150吨。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共创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喷雾干燥和脱脂烧结工序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净化炉燃烧设备+滤筒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的排气筒(G1)排放;破碎、筛分、混合、包装工序粉尘经有效收集,采用“滤筒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的排气筒(G1)排放;脱脂烧结粉体转移工序粉尘经“可移动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进料工序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镧锶锰钴废水依托先导薄膜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回收车间现有废水处理设施(中和沉淀+压滤)处理后,与纯水系统浓水、冷却系统排水一起依托先导厂区污水处理站(化学处理+混凝沉淀+2#MVR)处理后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墙体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Al-Zr复合珠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公司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袋、滤渣、废机油、废抹布、废劳保用品和废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项目危险废物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