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华鸿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华鸿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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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广东华鸿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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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天安智谷G08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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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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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广东华鸿科技有限公司拟于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天安智谷G08栋建设广东华鸿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325m2,建筑面积989.55m2,员工数8人。项目主要从事电解液的研发实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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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标准 |
废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龙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中较严者; 废气:实验室产生的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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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 |
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园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废气 |
生产过程中仅加料和开釜过程少量异味气体产生,加强室内通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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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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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弃样品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