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滕镌纸业有限公司年产纸管2000t、盆纸2000t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滕镌纸业有限公司年产纸管2000t、盆纸2000t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滕镌纸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沙溪村委会财合村自编13号地块
环评机构: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为改建,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沙溪村委会财合村自编13号、21号地块清远滕镌纸业有限公司内,中心地理坐标为:N23°33′44.36″,E113°03′32.82″。项目主要从事纸管、盆纸和纸护角的生产加工、印刷、销售,现拟增加印刷工序,在不改变生产规模、地点、厂房建筑面积等的基础上,将6台分切机中的3台改建为印刷分切机,建成后年产能仍为纸管2000t、盆纸2000t。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 10%。
排放标准:
1、废气:营运期本项目印刷工序使用到水性油墨,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印刷油墨 VOCs 第 II 时段排放限值(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5.1kg/h;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 浓度限值为2.0mg/m3;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3、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危险固废贮存、处置参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国家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名录》(2016版)执行。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
本次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油墨是水性油墨,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UV光解设备”处理后,引入楼顶 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废气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印刷油墨 VOCs 第 II 时段排放限值(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标准要求。
噪声
建设单位拟对项目内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增加隔音、防震措施以减少噪声的影响。
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次品、废抹布和废油墨桶。废边角料、次品均外卖废品回收公司处理;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墨桶交由原料商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