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玛芝莲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65吨面包和160吨蛋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玛芝莲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65吨面包和160吨蛋糕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玛芝莲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清沙大道桐油村工业区二栋
环评机构: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清沙大道桐油村工业区二栋,地理坐标为23°44'0.08"N,113°1'50.22"E,项目从事面包和蛋糕的生产及销售,预计年产165吨面包和160吨蛋糕。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用地面积为500m2,建筑面积约为2600m2。
排放标准:
1、废气: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粉尘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生产过程产生的异味(臭气浓度)参考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废水: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3、噪声: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烤炉上方集气罩收集通过密闭管道引至3根12m高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加强车间增湿等措施后,可以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产异味经加强通风后,项目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废气经上述处理过程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排入石板排涝渠,流经110m后汇入笔架河,对纳污水体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噪声经生产设备减震措施和厂房隔声后有明显降低,正常情况下,厂界四侧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产品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卖给养猪场作为饲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蛋壳、清扫地面的粉尘、生活垃圾、隔油隔渣池废渣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垃圾堆放点需做好消毒工作,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