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恒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改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恒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改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恒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源潭镇东坑村委会银英公路边
环评机构: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技改项目位于清远市源潭镇东坑村委会银英公路边清远市恒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内,拟取消1台6t/h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建设,改为建设1台6t/h的天然气锅炉并配套新建1个60m³的LNG储罐,燃烧废气通过新建一根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新建的LNG储罐区占地面积520m2、建筑面积520m2。天然气锅炉在原锅炉房内建设,原项目的产品、产量、生产工艺、员工人数均不发生变化。
排放标准:
1、项目无新增废水、固体废物排放。
2、锅炉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环境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
3、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固废:项目无新增废水、固体废物排放。
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新建一根2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对风机、锅炉等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