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清远市华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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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华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华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内 (东经112°58′1.734″,北纬23°28′15.567″) |
环评机构: |
广东乐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8′1.734″,北纬23°28′15.567″。项目总占地面积15369.07㎡,建设4栋厂房,其中1、2号楼为生产厂房,3、4号楼为综合楼。项目建成后拥有一间约100㎡的实验室,是附属于生产的非独立实验室,实验室不对外运营,不设置中试实验,不进行产品生产,主要用作产品重量、水分、固体含量、pH、粘度、离心、电导率、细菌、霉菌、密度、活性物的检测;产品生产规模为年产包装瓶200万个以及日化品871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厂内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乐排河。实验室清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水经收集后排至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乐排河。纯水机产生的浓水部分回用作车间清洁用水,剩余部分直接经厂内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冷却用水、电蒸气发生器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的水循环使用,定期清渣,不外排。 (2)废气:1号楼注塑车间有机废气、日化品投料粉尘和乳化车间有机废气以及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共同收集至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引至56m高的(以地面高度为参考点)排气筒DA001排放。2号楼注塑车间有机废气、日化品投料粉尘和乳化车间有机废气共同收集至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引至56m高的(以地面高度为参考点)排气筒DA002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异味以及喷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通风和大气扩散降低影响。实验室废气经过抽风设备通到顶楼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抽至室外5m排烟通道排放。 (3)声环境:通过棉片减震、设备降噪、围墙隔音、绿化吸收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员工生活垃圾、喷淋塔废渣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注塑边角料及包装瓶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废滤芯、液压油及润滑油废包装桶、废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交由一般固废填埋场定期处理。原辅料废包装袋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饱和活性炭、检验废液、实验室固废、油墨及其稀释剂包装罐、废润滑油及废液压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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