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2期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召开证后执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讲会
为加强固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服务、指导企业守法经营,2021年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召集2021年重点排污企业代表召开了《证后执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讲会。
会议从持证排污、依证排污、自证守法三个方面讲解了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的要求,对于执法检查中常见的危废管理、排放口规范设置、应急预案等问题一一进行举例分析,并结合日常环境违法行为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行了解说。
通过宣讲,向企业普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知识,并强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为各企业依法排污、守法经营提供了指导和服务,有助于清城区营商环境的健康发展。
发至: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办公室2021年4月22日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