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召开排污许可专家技术咨询会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审批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估”,为加强排污许可核发质量,从技术上提升排污许可工作管理水平,6月26日上午,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就五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变动论证报告召开专家咨询会。
咨询会由环保服务中心筹备,邀请了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等单位3名行业专家。会议通过线上形式进行,清城分局行政审批股有关负责同事参会。会上,我局工作人员就五个建设项目的变动情况一一作出简要说明并提出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疑问,专家组分别从政策和技术上对项目逐一进行论证分析,最终得出专家组一致咨询意见为我局排污许可审批提供参考和技术支撑。
国家排污许可证是企业合法合规排污的“身份证”,也是企业与生态环境部门签订的“契约书”,是规范企业排污的一把“双刃剑”。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建设项目技术层面的把关,提升排污许可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