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办函〔2022〕140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相关要求,为加快推进钢铁、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减污降碳,结合全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工作实际情况,8月4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组织召开清远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培训会,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英德分局及全市8家水泥企业参加会议。会议对2022年清远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政策进行了解读,并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进行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