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分局召开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减排激励政策宣讲会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物减排激励工作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近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组织工业锅炉、炉窑、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召开会议,对大气污染物减排激励有关政策要求进行宣讲。
会议指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采取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或者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措施,并形成氮氧化物或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的企业,可以申报财政激励。
会议强调,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企业要按照工业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工程减排核算工作要求,认真规范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按程序提交审核,积极申报减排财政激励。清城分局将加强监督指导,帮扶企业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共同推进辖区空气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