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2022〕91号)等要求,我局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抽查。我市目前共有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7家,均在清城区,抽查了清远市高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清远市恒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信科检测有限公司、清远市清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占比57%)。均存在“机构存在轻微不规范行为”,已要求其负责人督促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工作,打击弄虚作假行为,落实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