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现有治理模式与治理需求严重不匹配的难题,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清城区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模式调整。
本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调整,主要对区内538个已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且常住人口少于100人的自然村进行筛选,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调整相关要求,确定了412个符合条件的自然村,科学论证调整治理模式的可行性,编制成果报告。
2024年10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清远市清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区水利局、相关镇(街)代表及项目编制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项目编制单位成果汇报,从《报告》的项目背景、拟调整村庄治理现状摸查及分析、模式调整论证分析等方面进行详细汇报,重点介绍拟调整自然村资源化利用配套措施的确定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实施的注意事项。
听取报告汇报后,专家和与会人员围绕村庄基本概况、涉及敏感环境概况、治理设施建设现状、模式调整方案及调整后日常巡查监管措施等进行问题询问、评估讨论并发表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及基础资料收集较充分,目标较明确,内容基本符合相关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并提出落实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的建议,为后续开展治理模式调整工作提供很好的指引作用。
会议提出,编制单位要认真梳理、提炼专家和与会单位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结合清城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报告》,助推清城区资源化利用模式调整的切实落地。
会议强调,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调整是一项降本增效的利民举措,调整的重点是“怎么做”和“怎么管”,一要走群众路线,重点考虑群众的需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二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紧盯效果,动态监管,坚决避免二次污染,实现“三基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