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及机构执行水电气价格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城区发改价函〔2020〕18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城区供电局、清远市星科自来水发展有限公司、清远市龙泉供水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及机构执行水电气价格政策等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2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及机构执行水电气价格政策等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