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46号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详见附件: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46号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wps(粤发改价格函【2017】3359号)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pdf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