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发改价〔2018〕10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城供电局:
现将《关于改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附件:关于改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22号).pdf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14日